第六十章 达成协议(3更求收藏、推荐)-《大国工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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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做国贸或者边贸,实际上都有一个结款周期。

    就比如说国贸,供需双方就会因产品的订购道收货就结款事宜有着具体的条款。

    首先是订货。由需求方预付货物价值的30%左右的定金给生产方,而生产方就拿着这笔货款开始组织生产。当然,就算是30%实际上也已经足够购买生产资料,所以在生产中的工人工资、水电费、机器磨损以及管理费....杂费都是由生产方承担。

    然后到了出货这个环节就有说道了。有的厂家只负责到到达港口,而有的公司则负责将货物运输到对方国家,但无论什么样的形式都需要事先在合同上注明。所以结款的周期也是根据交货的情况而定。

    除此之外,即便是交货成功也不一定能够拿到全款。就如同工程款一样,对方公司同样将保留5-10%的比例作为质量押金。在一定时间内,如果产品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则付给生产方,而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则反之。

    但是通常从订单的下达-生产前期的准备(原材料准备、产品样品确认、工艺书制作等)-组织生产-包装-运输-出货,是需要一个庞大的周期的,别说三个月,在后世的制造业中周期长达一年的订单也不是稀罕事。

    毛毯厂的体积小,运转灵活,而且现在又是个人承包企业,黄贺不觉得三个月的时间内出不了货,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多争取一点时间总比时间紧张要好的多。更何况棉纺厂既然想要享有在这场制造盛宴中分红,那么棉纺厂自然需要付出一些,否则的话又哪儿来的资格。

    话说到了现在,实际上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遮掩的了,都在寻找一个平衡点,所以事情就好办的多了。

    最终,黄贺与蜀中省棉纺厂签订了一份五年的供需合同,合同上大致内容为棉纺厂向毛毯厂在未来五年内提供毛毯厂所需的纱锭、棉线,而毛毯厂则每次进购需按照材料价值的30%(口头协议是35%现在为30%)预付订金,其余货款在5个月内付清。

    不仅如此,秦红军还向毛毯厂表达了极大的善意,当场拍板向毛毯厂订购了1000余条毛毯用于今年过年的福利发放给棉纺厂的工人。1000余条毛毯,按照出厂价50元一条就是5w元,再一次为毛毯厂尴尬的资金注入了一丝新的血液。

    当然,这两份协议是在秦红军的办公室签订的,甚至没有经过厂部讨论,不过这对于秦红军来说根本没有麻烦。谁叫他在棉纺厂春秋鼎盛,威望如天呢?

    晚上,本着合作双方协议的完成,秦红军以及一干棉纺厂的领导干部把黄贺请到了厂部的小食堂里共进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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