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人比人气死人。 她们和丁诗雅一样都是女人。 但丁诗雅可是凭借美貌,把自家少主迷的神魂颠倒,在她面前提起容貌,说着说着,容易把自己说自闭。 夜凌解决了该判死刑的人,剩下的几个混混,也不会好过。 “诗雅这么美,你们都敢对她出手?” “真是该死!” 这些混混当时精虫上脑,没想明白一个道理。 貌美的女性,很稀有。 寻常人家未必生不出美女。 但美得不像话的女人,那可就致命了,像丁诗雅这种女人,哪怕穿着打扮在低调,也绝对不是他们能够招惹的存在。 “其他几人,全部阉割。” 夜凌抬手,燕凤就递上去一把长刀。 在一阵阵惨叫声中。 夜凌几刀就给几个混混阉了,把他们变成了太监。 如果是以前,他们早死了。 但赘婿三年,夜凌脾性好了很多,他们没成功伤害到丁诗雅,夜凌不至于一条活路都不给。 “刚才那个家伙,直接死了,倒是便宜它了。剩下的几个,给他们家属一些钱财,把他们培养成死士。” 燕凤给几个太监,撒了些药。 让他们不至于死掉。 “给我们少主当死士,你们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对于任何男性来说,被嘎蛋、切掉播种器官,那都是不可调协的死仇! 但夜凌为什么不怕他们报复? “等培养成死士,听话还好,如果他们敢反抗,他们就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夜家掌控的科技,原比普通民众能够接触的要多,甚至想都想不到。 比如这里用到的隔绝声音,视觉模糊。 给死士,脑子里面装芯片和微型炸药,一但反抗主家就爆炸死亡,也不是什么难事。 “燕凤,继续保护诗雅,她是我认定的妻子,不容有分毫闪失!” “是少主!” 燕凤就去丁诗雅家里,贴身保护。 这让丁诗雅很无语。 “都说了,我不怕有人对我图谋不轨,我安全得很,让夜凌不要在来纠缠我,我和他已经和平分手,他都承认了!” 丁诗雅说是这么说,但燕凤怎么看,都觉得丁诗雅是在生闷气。 “少夫人,少爷很在意你。” “他在意我又有什么用?他的身份,多少女人贴着去送?包括你!他要是让你给他暖床,你是不是拍拍屁股,就直接脱光了去床上等他?” 丁诗雅的话,明显是在羞辱燕凤。 但燕凤觉得主仆有别,丁诗雅说什么都不为过,丁诗雅会有这些怀疑,也是正常的。 但有些事,燕凤必须得说清楚。 “主仆有别。” “少夫人,您低估少爷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