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夜凌哥哥以前喜欢白色,只是因为喜欢代表你的颜色。他想起你的时候,你穿什么颜色,他就喜欢什么颜色。他早就已经爱上了你,他甚至愿意为了你,放弃自己所有的身份,隐姓埋名入赘丁家,只为和你在一起。” “早在三年以前,他的心里就只有你,根本就没有她人一丁点的席位。” 白欣一通话,都给丁诗雅说懵了。 男主很久以前就喜欢上了女主?甚至男主和女主才是青梅竹马,其他的才是后来者? 如果夜凌喜欢女主这么久。 这该是一份什么样的爱啊?自己真的能够代替女主,好好的回应这份爱吗? “夜凌,白欣说是真的吗?” 当然不是真的。 这些只是白欣的猜测的结果。 夜凌三年前,还不认识丁诗雅。 他之所以面对美色不为所动,只是被男娘背刺搞自闭了,当时他只要看见好看的女生,就会想到,他的“初恋”从裤裆掏出一个大家伙,对他说道:“我也是男生哦”。 当时,那句话简直就成了夜凌的梦魇。夜凌经常半夜梦到自己谈恋爱,然后被这句话吓醒。 所以他那段时间,修身养性,当一名好医生,什么男女,长得不好看,都是一个样。 好看的女生,也是全当男娘处理。 作为神医迷鳞,他看病,不需要讲什么医学道理,依靠系统的帮助,不用脱衣服把脉都能治。他的人品,也做不出那种让漂亮女生脱光衣服,让他治病的事。 三年前,白欣被医治,病情好转后。 因为家人都很关爱她爱,家境又好,血肉重新生长,回复得很快。 白月作为姐姐,也履行承诺,想支付夜凌治疗自己妹妹的“报酬”,顺路请夜凌医治自己的隐疾,但她衣服都脱了大半,愣是被夜凌给她抓起来披了上去。 夜凌随手拍两下,就给白月治好了,甚至还痛骂了白月一顿。 比如: 小小年纪不学好,长大一定更糟糕。 实际上,夜凌可不能随便和任何女生发生关系,妻子的家境,也是评判继承人优劣的参考项目之一。 只是赘婿之后,遇到丁诗雅,夜凌还是觉得,两个相爱的人再一起,远比家主之位更重要。 所以,问夜凌从什么时候爱上了丁诗雅? 只是短短三年,远不够表达他的爱。 夜凌柔和的说道:“是的,诗雅,我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爱上了你,为了你,我愿意放弃我的一切身份,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都会感到开心。” 这是真的吗? 书里没有写,丁诗雅也不清楚,但夜凌现在承认了,丁诗雅就只能相信他。 “夜凌,不管你喜欢我多久,这都跟我没有关系,我们已经分手了。而且,我必须得提醒你,为了我,放弃你拥有的一切,是不值得的。” 爱人先爱己。 丁诗雅很清楚,她并没有那么深爱夜凌。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