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番外:旧梦(1)-《来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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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7章  番外:旧梦(1)
    长安美人称第一的,当属丞相之女丁秀。
    据说这位丁秀生来肤雪唇朱,绝色殊艳,最宜华服。
    来朝的使臣都曾因惊鸿一瞥,言丁氏女耀耀之采,是天降华运于大昭。
    盛世当有明珠,而丁氏女,就是那颗明珠。
    盛世的美人无疑更是引人注目,她之美貌,甚至于因使臣之言,而载入大昭史册。
    大昭江山志上记载她的那寥寥几笔,都因为她美,且尊贵无比。
    但这位丁秀却是个睥睨倨傲的性子。
    “我的姨母是皇后,父亲是丞相,舅舅是御史大夫,表哥是太子殿下。”
    她染着寇丹的指甲轻轻敲在玉盏上,轻蔑地冷笑,睥睨了堂上人一眼:“区区奉常之子,凭你也想高攀我?”
    周遭的下人们噤若寒蝉,丁费思把那个藕荷色的荷包扔在地上,“我生来最厌恶粉色,赶紧将这东西拿走。”
    那清秀的小公子被说得脸都臊红。
    在那小公子羞愤难当走了之后。
    丁费思还磨着指甲,漫不经心地嘲讽道:“旁人形容我,从来都是用牡丹,藕粉色这种最小家子气的颜色也敢送来,真是不懂眼色,送给楚三秀还差不多。”
    楚家三秀是丁费思的死对头,素来与她不和。两人一个大家闺秀,人缘好得出奇,出身却平平,一个是眼高于顶的长安第一美人,人缘不好但会装腔作势,性情相反,从来都是不容水火。
    下人们赶紧捧道:“您说得对,您出身高贵,要说这大昭,也就唯有太子殿下配得上您了,奉常公子自然不够格。”
    丁费思微微抬眸,美眸斜斜一睨说话的下人,却只是冷冷停留片刻,什么情绪也没有,顷刻又转开。
    下人登时冷汗就要从额头上滴下来。
    这是她又说错话了?
    所幸丁费思没多说什么,起身走出宫殿。
    她被皇后姨母召进宫里相陪,如今已有十数日了,姨母在宫中闲来无事,办了个劳什子鱼桃宴,让年轻的贵女公子们相看,才有了刚刚那个孟浪的奉常公子闯进来自以为深情表白的一幕。
    参加宴会,好好在前边的宫殿待着便是,偏偏是不怕死,也没脑子,私闯内宫都做得出来。
    这种蠢货,她如何会看得上眼。
    而这个鱼桃宴,皇后恐怕也存了给太子表哥找侧妃的心思罢。
    丁费思立在玉白栏杆前,表情或讥或讽地一笑。
    反正,正妃无论如何都会是她。
    侧妃是谁,她并不在乎,故而她也不想参与。
    婢女取来美人榻与凉扇瓜果。
    御湖湖畔,丁费思斜倚着美人榻,不经意间抬眸,遥遥看见在练武台上有人在舞剑。
    她漫不经心地一点:“那是何人?”
    婢女连忙道:“那是廷尉之子。”
    丁费思撑着额头:“廷尉之子麽。”
    婢女低声提醒道:“长秀,那不过一介庶出,胡妓之子罢了,身份低贱,与您云泥之别,空有一副皮相而已。连名亦是贱名,不堪入耳。还是别污了您的耳朵。”
    丁费思漫不经心移开视线。
    “是吗。”
    “那想来是不值得我留眸的。”
    只是她的眸子却又微抬,不过仅仅撇了一眼,视线落在那白衣舞剑的身影上便移开了。
    什么样的名字算贱名。
    出身漫野,便算贱名?
    她面不改色地问别的问题:“何日殿试?”
    “十日后,但咱们公子必定高中,长秀,您何必紧张。”
    丁费思只觉得有些好笑:“紧张?”
    “和我并非同母所出,我何必为他紧张。”
    她不盼着他死就算不错了。
    丁费思虽然连眼睛也不抬一下,拿本书就遮住脸晒太阳,但直到廷尉庶子舞剑休止,她才回宫。
    可回宫路上经过宫道,便被人截胡拦住了。
    来人容貌诡美,白衣若仙,明明刚刚还在高台上为陛下舞剑,此刻却毫不气喘,亦未有汗。
    仿佛刚刚从焚香弹琴的雅室中走出一般。
    因为母为胡姬,他的容貌俊美到让人疑仙疑鬼,墨色瞳孔在极强的阳光下,反而会有像午夜苍穹那样的墨蓝,愈发显得人镇定静谧。
    俊美过甚,不像个活人,像幅画卷。
    但不能否认的是,公子野确实有一副好皮相。
    祝野伸出手,向丁费思递出一物。
    看见那东西,丁费思瞳孔微缩。
    清风漾过,稍微摆。
    她的错愕只是一瞬间,下一秒便轻睨一眼道:“这样的成色,也往我面前拿,公子野,劝你少生攀附之心。”
    她拔腿就要走,然而祝野却径直拉住她,在丁费思错愕的目光中,与她四目相对,将那支藕荷色的绒塞进了她手里。
    猝不及防间距离拉近,她看清了那双长凤眸,年轻男人的眸中有隐晦不能明言的火光,直勾勾地盯着她,让丁费思觉得那朵绒在烧手。
    周围的宫人连忙低下头,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丁费思咬紧一口银牙,狠狠将那绒往婢女身上一扔,婢女吓了一跳,赶紧接住。
    紧接着她头也不回地走了,然而公子野却忍不住轻笑一声。
    公子野身旁的随侍恭敬道:“公子在笑什么?”
    祝野微眯长眸,聚光看着她的背影:“我笑她属实可爱。”
    随侍只是不解。
    公子这是什么癖好,丁秀出了名的不好相处,全长安的贵秀们都可以可爱,唯独拜高踩低的丁秀不行。
    丁费思回到宫里,仍旧被吓得惊魂不定。
    见鬼了,她前几日溜出宫去,在街上的小摊上看中的就是这朵绒,奈何那一朵已经被人预订,丁费思只能空手而归。
    这个出身卑贱的公子野,是怎么知道她喜欢那支绒的。
    而婢女揣着那朵绒,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
    可丁秀也没有说要扔,就怕等会儿又要了,婢女吓得发抖。
    丁费思美眸一睨:“抖什么?还不拿过来?”
    婢女赶紧颤颤巍巍拿过去。
    丁费思只觉得心里一股气堵得慌。
    竟敢偷窥跟踪她,以为这样她就能看得上他麽?
    天大的笑话。
    丁费思看着那朵绒,心里又气又急,那把火烧起来就压不下去。
    直到十天后出宫,不在宫里待着,不需要因私相授受罪名而如坐针毡,这把火才勉勉强强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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