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林浩这厮,竟然在院中把酒言欢,吃的肉竟然还如此之香,简直没有人性! “宋大人,您这要是馋的话,本宫给你留条羊腿,明早就着稀饭吃?” 朱高煦看着宋礼不断咽口水的样子,实在是忍不住,憋着笑道。 “本官岂会在意口舌之欲,不必了,诸位敞开了吃。” 刚说出口,宋礼简直连肠子都要悔青,恨不得给自个来两个大嘴巴子。 好好地羊腿不吃,非要面子,一想到明早本来可以一口稀粥,一口羊腿,何等的惬意,心就在滴血。 双眼死死的盯着烤炉上的全羊,这只羊估摸着得有四十斤,在场的人先前已经吃了那烧鸡,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吃完。 只要自己等到他们走后,将剩下的羊肉藏起来,明早一样能吃上,心里总算是平衡不少。 酒过三巡后,宋礼看着满地狼藉,那叫一个心疼,偌大一只羊,是真半点都没留下,就连羊排上的肉丝,都给啃得干干净净! 时辰不早,众人四散离去。 宋礼将目光放在了羊脊椎上,缝隙里似乎还有些肉糜,可不能就这么浪费了。 从后厨寻来一柄剁骨刀,一节一节的将羊脊椎剁了下来,装进搪瓷钵内。 次日清晨。 林浩半睡半醒间,闻到院子内飘来一阵肉香味,以为是桃子做好了早膳,迷迷糊糊的起身。 院落正中,架起了一座铁锅。 锅内的汤水白的浓郁,宋礼将两条鲜活的鲫鱼熟练的剖开,放进锅内,紧接着又将几颗白萝卜切成大块,扔进了锅里。 随着被柴火加热,再度沸腾,香味愈发浓厚。 见林浩出来,宋礼内心不禁一阵窃喜,什么事能拦得住他,作为工部尚书,动手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羊脊椎上的肉不多,若是干吃,肯定没什么吃头,便想到当年在女真族时的一种吃法,好似叫做乱炖。 鲫鱼是他赶一早到运河口,让御林军抓来的。 至于大萝卜,则是从百姓家菜地里头扒出来的,心想着,自己堂堂六部尚书,为国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吃颗萝卜怎么了。 先是将羊脊椎扔进锅内用水煮沸,香味顿时就沁出来,原本因为炙烤,黏连在脊椎上的肉糜,也变得烂呼起来。 唯独美中不足的便是汤水过于寡淡,于是宋礼从后厨顺来一瓶叫做啥三花淡奶的佐料,往铜锅内倒了半瓶。 还不忘撒了一把食盐,如此美味,就算神仙也得跳墙。 至于食盐是如何来的,昨日从望江楼回来之后,吩咐赵恒归还金锅,玉扳指还有食盐时,宋礼就悄摸摸的留了二两。 这年头,食盐可比银子值钱,特别是这细盐,陛下都吃不上,当然,昨夜也跟林浩讲过,林浩并未在意。 有着21世纪的粗盐提纯法,细盐的成本极低,宋礼藏的那二两银子,成本不出十文。 第(1/3)页